新一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健身中心資助計劃」今日(一月八日)開始接受申請。計劃旨在為《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下被指令在二○二○年十二月十日起關閉的健身中心提供一筆過10萬元資助,以紓緩現金流轉壓力和財政負擔。
計劃截止申請日期為二月八日。申請的審核工作會於申請期內同步展開,政府會因應申請人所提交的所有資料予以考慮。為免延誤審批,申請人須確保所提交資料的準確性。
根據《規例》及計劃申請指引,合資格的健身中心指在香港擁有固定地址及獨立營運的處所,而其主要及實質業務為在該處所提供運動器械或器材以供使用及/或就改善體能(包括健體、舞蹈、瑜伽、普拉提或伸展運動及武術)提供建議、指導、訓練或協助。
資源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