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簡介
為維持香港物流業界的競爭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已於2020年10月12日正式成立「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先導計劃)
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旨在:
1. 鼓勵物流業透過科技應用提升效率及生產力

先導計劃 申請資格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以及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並符合以下條件,均可遞交申請:
- 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物流追蹤、監控、庫存管理、JIT 及時配送、揀貨與包裝、貼標、國際物流轉運等。
- 業務須與進口或出口物流服務有關; 以及
- 在項目進行期間必須維持符合申請資格的條件。
先導計劃 資助金額
- 每間申請企業的最高累計資助金額上限(連項目審計費)合共為港幣一百萬元。
- 除獲批項目所需的審計費用外,項目其餘費用會以1:1對等原則提供資助,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百分之五十 ,而申請企業須承擔該項目的餘下總核准開支。
- 每個項目均須進行審計,獲資助的審計費用最多為港幣一萬元,並會計入申請企業的累計資助金額內。
- 每間申請企業最多可獲資助四個核准項目,而每一個核准項目必須在24個月內完成。
- 實際資助金額將按實報實銷原則或每間申請企業最高累計資助金額上限進行計算,以較低者爲準。
- 獲批的項目不能同時受惠於其他的政府資助計劃。
先導計劃 資助特點
下列為一些計劃資助範圍涵蓋的物流科技應用例子:
- 企業資源管理系統(ERP)
- 倉庫/貨物分流中心管理系統(WMS)
- 物流交通管理系統(TMS)
- 物流實時定位系統(RTLS)
- 電子資料交換系統(EDI)
- 聯網(IoT)及 RFID 技術應用
- 物流及供應鏈分析系統
- 科技網絡基建
- 自動化科技、機械人、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本計劃同時涵蓋於 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間,為設立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 (RACSFs)所全額購買或分期付款購買的 X 光檢查設備及/或爆炸物痕量探測設備 (ETD)。